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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寶寶的物權觀念呢?
1歲半左右,寶寶正處于語言、動作的迅速發展期,同時也是孩子的物權意識的萌芽期,這個期間,孩子有時會通過語言,有時會用動作來占有自己喜歡的玩具和東西,因此,這個年齡階段是培養孩子學習健康交往,培養良好個性的開端。孩子霸道,不懂得尊重別人的物權,的確令父母擔憂。除了及時矯正孩子不當的行為外,最重要的是,了解其背后原因,防范孩子的壞習慣,如打架、霸道等出現。那么日常生活中,父母應怎樣教導孩子尊重別人的物權呢?
● 灌輸“輪流”、“借用”的觀念
通常孩子搶奪或撕毀別人的東西,有可能是因為好奇,此時父母應趁機灌輸孩子“輪流”、“借用”的觀念。告訴他:“長針走到5的時候,你才可以玩那些拼圖,現在讓弟弟先玩。”或是“那是姐姐的彩色筆,你要先問姐姐愿不愿意借給你!”
● 訂立規矩
鼓勵孩子想要什么要跟大人講,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別人家里,什么東西是可以拿的,什么是不可以的。最基本的規矩是:“想要什么,在拿起來之前,先詢問大人可不可以。”
● 讓孩子知道凡事要商量
孩子還小,也許不了解為什么看到喜歡的東西不能拿走,這時家長可以這樣回應他們:“如果你想要這個東西,可以告訴媽媽,讓我看看可不可以?”讓親子之間,可以有“談”和“商量”的余地。
● 明白“偷”與“借”的差別
父母必須讓孩子明了借與偷之間的差異及其不同的后果,當你對孩子說:“不可以偷拿別人的東西”時,讓他了解“偷”,是不對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 為拿(偷)東西付出代價
為了幫助孩子了解,隨意拿人家東西是不對的行為,是需付出代價的。當孩子有不當行為時,父母可以罰他做一些額外的工作,或是要他放棄一樣他很珍愛的物品,讓他同樣感到失去喜愛東西的痛苦感受。
● 將拿(偷)的東西歸還
孩子拿(偷)了別人的東西,還得自己歸還;如果有必要,父母可以陪同孩子一起去。父母若發現孩子拿(偷)別人東西時,應先了解其動機,再做適當的處理。父母可以批評和處罰他,但不要忘記孩子也有自尊心,父母若能尊重孩子,孩子就學會尊重自己,有了自尊心,就不會輕易去拿(偷),或是做其他不好的事了。
● 學習分享
當家中來小朋友作客時,正是大孩子學習分享的最佳時機,父母可以請大孩子為小Baby拿奶瓶、遞尿片或說故事,賦予他責任感和使命感,借此方式讓他跨過成長的門檻。
● 重承諾
處理孩子搶奪別人東西時,父母千萬不要使用哄騙的方式。如隨口承諾:“你先把東西還給別人,以后媽媽再買給你。”說完也就忘了,孩子一旦有受騙的感覺,下次就很難再相信父母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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