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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病,33歲的璧山女子張曉紅日前到當地一醫院檢查治療,結果沒想到醫院B超竟沒查出張已懷孕。隨后,醫院給張治病時使用了孕婦禁用的抗生素藥,給胎兒留下巨大致畸隱患。昨日(11月16日),醫院向準備流產的張支付了一筆補償金。
家住璧山縣青杠鎮的張介紹,由于年紀越來越大,再婚后丈夫一直希望要個孩子。本月7日,張突感身體不適,來到位于璧山縣城北門的一家醫院檢查治病。通過照B超,醫生發現張患有卵巢囊腫和盆腔積液,需住院治療。隨后,張在醫院住院輸液4天,其間醫生開了抗生素藥。
張說,出院后沒幾天,張再次感到不舒服,到縣城內另一醫院檢查,結果發現居然已懷孕近一個月。這讓張很害怕:由于之前治病時,醫院使用了孕婦禁用的抗生素藥,孩子已存在巨大畸形可能。張說:“我咨詢了專家,孩子如果生下來將有極高的畸形率。考慮到風險極高,孩子肯定不能要了。”
昨日,張和家人找到醫院,希望就醫院漏檢懷孕而違規使用抗生素藥討個說法。由于雙方賠償要求差距太大,雙方一度發生激烈爭執,并驚動璧城派出所民警。
昨下午,記者在璧城派出所獲悉,雙方經過協商,已達成一致離開派出所。當事醫院鄭姓院長承認,張在醫院B超檢查時確實沒發生其已有身孕,但漏檢情有可原:張正常的月經周期是每月的10日,但她到醫院時檢查時一個完整的月經周期沒完,當時胎兒只有20多天。而胎兒在足月之前是很難用B超檢查出來。
隨后,醫院根據正常治療需要,給張使用了兩種抗生素藥。這兩種抗生素藥會否導致胎兒畸形?鄭承認確實有一定致畸可能,比率有多大難說。對于醫院到底向張支付了多少賠償金,鄭不愿詳說,只承認是給了一定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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