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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因感冒到家附近診所就診
醫生給孕婦注射禁用藥
孕婦無奈欲流產衛生局:當班醫生有過錯診所答應賠3萬8千元
南國都市報6月5日訊(記者胡誠勇實習生陳小韻)懷孕2個多月的章女士因感冒到診所就診,醫生給她開處方打了點滴,可她后來發現,注射液的說明書上竟赫然寫著“孕婦禁用”的字樣。
孕婦:醫生給我打禁用藥
章女士今年20幾歲,懷有2個多月的身孕。5月29日下午,因感冒,家人便帶她到住處附近的瓊山陳綿龍西醫內科診所看病。
“當時看病時,我們已經跟醫生說懷孕了,但醫生還是給開了禁藥。”章女士說,當時,她被醫生診斷為病毒性感冒,隨后醫生就開了利巴韋林、地塞米松等幾種藥水,給她打起了點滴。
章女士說,打點滴過程中,她覺得有點不舒服,當時她家人撿起垃圾桶內的“利巴韋林注射液”說明書一看,當場就給嚇了一跳:本品有較強的致畸作用,日劑量1mg/kg即引起胚胎損害,故禁用于孕婦和有可能懷孕的婦女。
章女士和家人隨之讓醫生作出解釋,但醫生卻安慰他們說沒有關系。
后來,越想越覺得不對勁,章女士和家人又再回到診所交涉此事。
診所:對孕婦影響概率小
針對此事,海口瓊山陳綿龍西醫內科診所的負責人陳綿龍解釋稱,當天他本人沒有坐診,此事中開處方的是該診所請的另外一名醫生。但據他的經驗,“影響也是小概率,目前國內也還沒有這方面的報道。”
事情發生后,患方提出異議,該診所也愿意對此作出相應賠償。對于患者方提出的4萬元相關賠償金額,該診所方面目前還考慮當中。“至于那位醫生,我們已經不讓他再來上班了。”陳綿龍說。
衛生局:當班醫生存在疏忽
記者隨后向瓊山區衛生局反映此事,該局醫政股的張股長也趕到事發診所。在經過初步詢問調查后,張股長稱,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該診所的醫生在此事中存在一定疏忽和過錯,但由于患者目前暫時未被查出有明顯不良后果,所以他建議雙方先私下自行協商此事,如協商不下,下一步可以申請海南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方面介入調解。
據了解,雙方目前已經協商好,診所方面同意為此事賠償3萬8千元,而且為了安全起見,章女士也已經決定不要腹中的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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