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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看到天真可愛的孩子時,都會忍不住上前“逗樂”一下。但很多人不知道,“逗樂”是一種沒有輕重的行為,如果“逗”的方式不正確,會對孩子的成長產生不良影響。哪種“逗樂”對孩子成長不利的?家長應該怎么保護孩子?
場景1
逗孩子拿出自己東西
鏡頭一:“妞妞你在吃什么呀?”電梯里,一位鄰居阿姨煞有介事地盯著妞妞手上的蛋糕,笑嘻嘻地問:“這蛋糕好像很好吃,給阿姨吃一點好嗎?”一聽這話,妞妞“嗖”地把手上的蛋糕背到背后,盯著眼前這位阿姨,搖搖頭。看著孩子這反應,媽媽的面子似乎有些掛不住,在一旁循循善誘:“這孩子,怎么越來越小氣了,以前小時候可不是這樣的。阿姨問你要蛋糕吃,是逗你玩的,不會真吃的。下次別人再問你要東西,可不能這么小氣。”
鏡頭二: “妞妞,你手上的棒棒糖可以給我吃一點嗎?”小區樓下,鄰居阿姨充滿期待地對妞妞說。妞妞直勾勾地盯著眼前這位阿姨,小心翼翼地把手上的棒棒糖遞上前去,滿臉的不舍,生怕鄰居阿姨真的吃了她心愛的食物。這位阿姨看著妞妞戰戰兢兢地把棒棒糖遞過來的樣子,表揚道:“妞妞真乖,現在變得大方了。阿姨不吃,你快吃吧。”這時,妞妞似乎長出了一口氣,受到夸獎后的得意,替代了剛才的不舍和惶恐。
鏡頭三:“妞妞,把你手上的棒棒糖給我吃一點好嗎?”次數多了,妞妞對這句話已形成了“免疫”。因為她已經“身經百戰”、“訓練有素”了。看著妞妞大方地把棒棒糖遞過來的樣子,這位阿姨便來勁了,一把奪過棒棒糖,佯裝要跑。沒走兩步,背后傳來孩子哇哇大哭的聲音。
專家分析
分享教育看具體情況
“孩子是非常單純的,對成人的真和假沒有分辨的能力。”學前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的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教師陳金菊說,當孩子在遇到這樣逗他的大人時,并不能分辨成人的行為是在開玩笑還是認真的。“一般來說,家長都會教育孩子要‘言出必行’。”因此孩子一般都會把成人“逗”的行為認真地對待。
從“言出必行”的教育角度來說,成人在讓孩子分享食物時,最好也能做到言出必行。陳金菊表示,既然孩子給了,成人就應該象征性地吃一點。如果成人說了,又不去做,會擾亂孩子的心智,使孩子在潛意識中受到影響。
當然,孩子不能做到分享他喜愛的事物,家長也不能責怪。“孩子有權利捍衛自己喜歡的東西。因此別人在問他要他喜歡的東西時,他可以給,也可以不給,家長不應強求。”南寧市紅黃藍早教親子樂園園長譚菊萍說。就像成人在自己喜歡的東西面前也很難做到分享一樣,孩子也有心愛的東西,雖然這樣東西在成人眼里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只是成人拒絕的方式會比較委婉,而孩子拒絕時很直接。”譚菊萍說。
陳金菊認為,分享教育也要看具體情況。“有些東西是可以分的,而有些東西是不可以分的。當孩子喜歡的事物沒辦法分享時,他就會保護他喜歡的東西。”
教育建議:家長在碰到其他成人這樣逗自己的孩子時,如果不好當下立即阻止,最好能在事后補救,不讓孩子的心理受到負面影響。
陳金菊表示,出現鏡頭一中孩子不愿把手中的蛋糕和別人分享的情況時,家長可以問問孩子不愿意與他人分享的理由。如果是因為孩子非常喜歡蛋糕,怕給了別人自己就沒了,家長可以告訴孩子,如果孩子特別喜歡,也可以自己留著吃。如果孩子的回答是“我不喜歡他”,家長應該問問孩子不喜歡那個人的理由,因為孩子也有權表達自己的喜好。如果孩子表示,不愿意分享給他人是因為那個人“長得丑”或其他不正當的原因,家長就要借此給予糾正,告訴孩子與人交朋友不應該只看外表等。
如果遇到鏡頭二中,孩子愿意把蛋糕分享給別人,但那人并沒有吃時,家長首先應該肯定孩子分享的行為,然后告訴孩子:“媽媽平時告訴過你,要說到做到對不對?阿姨剛才不吃你的蛋糕,是因為她想試探試探你,愿不愿意與她分享。我下次會告訴阿姨,一定要說到做到,不能說了要吃,最后又不吃。”
場景2
用小物件“戲弄”孩子
公園里,一對年輕的父母正抱著幾個月大的孩子散步。迎面來了幾個朋友,一番熱情之后,大家開始逗起孩子來。一位姐姐把手機上美麗的掛墜拿出來,在寶寶面前晃了幾下,口里念著“給你,給你。”看著那色彩繽紛的飾物,寶寶本能地伸出手來去抓,可姐姐眼疾手快,迅速把手機掛墜拿開,不讓寶寶抓到。等寶寶把手放下后,手機掛墜又出現在了他眼前,可再想用手去抓,掛墜又“不見”了。
專家分析
不要“欺騙”孩子
成人用這樣的方式來逗小孩,對孩子來說,是一種不尊重的行為,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欺騙”。陳金菊表示,孩子也是應該受到尊重的個體。當孩子在著急時,逗他的人卻在笑,導致孩子會不明白他的行為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如果常常被這樣“戲弄”,孩子會對自己的判斷不敢確定,在一定程度上傷害孩子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教育建議:在孩子小的時候,這樣逗孩子,對孩子的傷害不會太明顯。但如果孩子已經懂事了,別人這樣逗孩子,孩子在手足無措時,家長應該怎么做?陳金菊表示,家長可以這樣告訴孩子:“那個姐姐這樣逗你是不對的,說了給,就應該真的給。但她這次可能只是想和你一起玩而已,下次姐姐想再這樣跟你玩,我們可以告訴她玩些別的游戲。”
場景3
通過交換表達關愛
“快叫我姐姐,叫我姐姐我就給你糖吃。”一位二十五六歲的“阿姨”這樣逗著孩子。一旁另一位40多歲的“伯伯”也跟著起哄:“你叫我爺爺,我也給你糖吃。”這時,這位3歲的孩子顯然有些手足無措,但為了美味的糖果,孩子用稚嫩的聲音叫著“姐姐”“爺爺”……
專家分析
愛沒有“附加條件”
陳金菊說,但如果常常這樣以交換的條件來要求孩子,便有些不妥。大人給小孩糖,是表達對孩子的關愛,但如果附加了條件,性質就變了。久而久之,孩子會認為,這糖是我付出之后換來的,是應得的,而不把它視為一種表達愛的方式。
教育建議:陳金菊認為,遇到這樣逗小孩的情況,家長也不必特地將其夸大。但如果這“逗”中包含惡意,就要阻止孩子順著逗人者的意思做。如家長可以這樣對孩子說:“你如果想吃糖,媽媽下次給你買。”如果是比較熟悉的朋友,家長在事后可以讓朋友了解自己教育孩子的做法,不能用交換的方式來要求孩子。
本報記者 趙玥/文 見習記者 張晉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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