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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與此前的計生法修正案草案相比,表決稿刪除了爭議頗多的“禁止代孕”相關條款。此舉是否意味著代孕合法化?代孕是否應該合法化?代孕有哪些倫理爭議?正當業界為此爭論不休時,有海外代孕機構正在北上廣多個城市,以舉辦研討會的形式悄悄“攬客”。
“禁止代孕”條款刪除 代孕合法?
本次提交審議的計生法修正案草案,曾一度規定“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并規定相應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這一條文在審議時引發業界爭議。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認為,“一刀切”禁止代孕不妥。中國不孕不育率升高,代孕實際上是對不孕夫婦生育權的尊重,失獨家庭、有生育障礙的家庭對低成本的生育技術有很大需求,對現行修改中的“禁止代孕”應慎重考慮。最終計生法修正案表決稿刪除了這一條款。
民法專家劉克希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近親屬之間的代孕不應該被法律禁止。如果按原來草案規定通過,法律的權威將受到挑戰。劉克希指出,有一定經濟能力的人,會選擇花巨資去合法的國家代孕,這會導致規定只能限制沒有財力的公民,不公平。據悉,《江蘇省實施辦法(修訂草案)》已經刪除了“禁止實施代孕技術”的相關規定。
計生法草案刪除“禁止代孕”條款,是否意味著代孕合法?有網友認為,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行為,視為允許,刪除這一條款,即表示代孕是合法的。不過,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就此專門做了解讀。張春生稱,目前關于代孕的管理有兩種部門規章,一是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二是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表決以后,這部法律當中沒有涉及關于代孕的相關條款,但是我們會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這個領域的管理,予以規范,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同時,還進一步地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管理,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這也意味著,代孕在中國目前仍難獲得合法化的地位。事實上,非法代孕的黑色產業鏈也一直是被打擊的對象。剛剛過去的2015年,國家衛計委、國家食藥監總局等12部委就聯手在全國開展打擊代孕專項行動,嚴查非法代孕機構、買賣卵子中介機構,清查互聯網絡、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等代孕宣傳。這個專項打擊行動,從2015年4月份一直持續到當年年底。
監管空白 地下代孕產業亂象頻生
雖然打擊力度加大,但仍難“扼”住這個龐大的代孕市場。即使是在專項打擊行動后的今天,在某知名搜索引擎輸入“代孕”二字,仍有不少代孕中介堂而皇之在做廣告。
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認為,從立法角度來說,有關代孕的法律存在位階不夠的問題。“目前對于代孕的規定,只有前衛生部2001年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這僅僅是行業規程,嚴格來講,不算法律,連條例都不是。再者,管理辦法規定的對象也太窄小。根據辦法,只規定醫療機構和醫生不能實施代孕技術,對中介機構等沒有約束力,網絡廣告更是明目張膽。”法律界定不清晰,打擊的力度自然也不夠。“有的國家有專門的《生殖法》,我們還沒有。因此,從立法、執法方面,代孕監管還有空白的地方。”
監管不完善,地下代孕產業亂象頻生。廣州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劉見橋表示,代孕行為屬于地下交易,其操作者的專業水平、從業經驗等根本無法保證,這就大大增加了手術的風險。此外,因為代孕產生的法律糾紛和官司,也層出不窮。
2015年10月,南方日報曾報道,有代孕媽媽生下雙胞胎,親子鑒定結果顯示,孩子與委托代孕的夫妻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矛頭指向混亂的代孕產業鏈,最終這對雙胞胎“砸”在中介手中,無人認領,命運堪憂。
海外代孕收費高達30萬美元
有經濟實力的夫妻,轉而尋求海外代孕。
董玉整院長介紹,從國際情況來看,不同國家、地區,文化價值觀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關于代孕的政策也不盡相同。從鄰邊國家來看,印度是世界第二大人口大國,但允許代孕,而且是商業代孕,明碼標價。出生率偏低的俄羅斯也允許代孕。在歐洲,英國允許的是“親情代孕”,如姐姐替妹妹懷孕,母親替女兒懷孕等,這種“非營利性代孕”,機構和個人不能以此謀取利益,國家對代孕有價格指導。法國也有類似的代孕指導價。美國國內對代孕也有很大的爭議,目前有26個州允許代孕,但這26個州的代孕政策也各不相同。據悉,明文規定允許代孕的有加利福尼亞、伊利諾伊州和內華達州,而首都華盛頓所在地哥倫比亞特區的法律明確禁止代孕。
中國龐大的市場需求,成為海外代孕機構的爭搶目標。來自洛杉磯的美國某醫療中心近日在北上廣等一線城市舉辦多場活動,該中心市場部總監高帆透露,他所在的生殖醫學中心,可以提供試管嬰兒定制、合法代孕以及冷凍卵子等多項服務,在中國的業務已經開展了4年,每年來自中國的客人有80-100人,其中70%是代孕。提及同行,高帆表示,“有很多家中介機構在運作海外代孕的事。”
要到海外尋求代孕,至少需要20萬-30萬美元。高帆介紹,客人需要在國內與美方醫生通過視頻或電話的方式完成專業的醫療咨詢,赴美之前要提交包括性激素6項、子宮狀況、精液分析報告等醫療報告。根據加州的法律,客戶還要獲得當地心理醫師的許可。而另一方面,機構會完成代孕媽媽的體檢、背景調查以及醫療許可。雙方在代媽懷孕6個月后會簽署文件明確孩子的歸屬權問題,代孕媽媽在待產或生產期間發生意外,代孕保險也會支付相關費用。在美國代孕,孩子一出生就可以是當地合法居民。高帆透露,隨著中國二孩政策的放開,也有中國客戶要求回國辦戶口,中心的律師會提供相關的服務。這一系列嚴謹的過程,與國內目前隱匿的地下代孕產業形成鮮明對比。
“代孕媽媽和客戶之間的挑選是雙向的,代媽有權拒絕客戶。”高帆介紹,這是中國客戶必須注意的地方。曾經有中國土豪向美方代媽明確表示希望生個兒子繼續家業,代媽知道委托方已經有3個女兒后,拒絕了這一委托。“美國代媽覺得一旦為客戶代孕,他的女兒們生活會很悲慘。”高帆介紹,美國代孕有很多年的歷史,“很多代孕媽媽不是為了錢去代孕,而是享受成功懷孕的喜悅,或為了做善事回饋社會。”
由于在美國捐精捐卵均被允許,還可以為嬰兒選擇性別,不少人尋求通過胚胎基因診斷技術“定制”一個金發碧眼的嬰兒。高帆透露,有一些大齡夫妻明確提出希望找美籍猶太裔捐獻者供卵。
不過,高帆也提醒,去海外代孕,一是不能貪便宜。海外醫療費用昂貴,如果中介開出低價,不合理也不合法。第二,也不能把美國想得太好,中國人的體質對美國飲食很難適應,中西方文化不同,這些差異都要有心理準備。
■記者觀察
代孕合法化言之尚早
有數據顯示,我國實際不孕不育發生率超過15%。其中部分夫妻因為身體原因,無法自己懷孕。隨著生殖輔助技術的發展,代孕成為解決問題的一條途徑。既然代孕有需求,那么為何要“禁止代孕”呢?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指出,代孕存在非常復雜的倫理爭議,從倫理和經濟角度而言,代孕合法化,在現階段的中國仍不宜實行。
董玉整院長介紹,根據精子和卵子來源不同,代孕至少可以分為四五種,其中產生的倫理問題相當復雜。普通的代孕,是精卵來源于夫妻,找第三者當代孕媽媽,這里面關系比較簡單。有的代孕,是夫妻一方無法提供健康的精子或卵子,需要第三方捐精或捐卵做試管嬰兒,再找人代孕產子。而最極端的代孕,是夫妻精卵均需要購買或捐贈,利用第三者懷孕生子,生下的孩子從血緣上來說,跟法律意義上的父母沒有任何關系。英國目前還允許當母親卵子有問題時,找到其他女性捐獻卵子,將卵細胞核提取出來與母親卵子合并,這種第四代試管嬰兒技術下的產物,如果再加上代孕,理論上孩子有三個“媽媽”。
生殖輔助技術的發展,導致下一代血緣關系復雜化,在這個背景下,如何界定倫理呢?董玉整院長指出,所謂人倫,是建立在血緣關系基礎上的,沒有血緣關系,親情如何建立?人與人之間,上下代之間,社會關系如何處理?孩子的身份認同會否出現問題?極端的情況是,假如代孕生下的孩子發育不健康,出現反人格現象,父母會不會虐待他,遺棄他?沒有血緣關系基礎的感情,會否在現實面前更加不堪一擊?另外,涉及捐精捐卵代孕出生的孩子,長大后,心理認同和社會認同也容易有問題。
而從經濟角度考慮,目前代孕費用昂貴,普通人難以承受,服務的主要是小部分高端人群。如果法律上不加以限制的話,代孕容易成為一個臨時工作、賺錢工具,“人”就成了一個交易工具。
董玉整院長指出,代孕合法化,要解決允許什么樣的代孕,允許哪些人實施代孕等等問題,要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幫到確實有需要的人,防范高尚的行為變為經濟的、下流的行為,防止代孕向交易發展。“是否放開代孕,要以人為核心考慮,不能以技術或經濟為核心,應該按照“科學、文明、和諧、有效”的八字方針,使用生殖輔助技術,提高維護人的尊嚴,更好地發展人,而不是把人物化。”董玉整認為,代孕合法化,在現階段的中國仍不宜實行。南方日報記者 嚴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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