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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我家閨女3歲,玩耍時常跟小朋友起沖突。昨天,我帶她去肯德基玩滑梯,別的小朋友一碰到她,她馬上就還手,別人不碰她,她也會主動去拍人家,我猜她是想找玩伴。
后來,她跟一個小哥哥發生了沖突,是我閨女先動的手,但小男孩力氣很大,我閨女很難招架,我一時著急,沖了過去,拉住小男孩,沖他嚷:“你是哥哥,不能打妹妹的。”小男孩被我嚇住了,趕緊休戰。可事后一想,我覺得自己這樣處理未必妥當。請問,下次碰到這樣的情況,我該怎么應對呢?
明月支招:閨女打架要吃虧,媽媽趕緊沖上去保護,這是人之常情,但你這么做,就浪費了一個本來可以幫她提高交往能力的機會。
兒童心理學研究表明,孩子主要是在與同伴的相處中學會社會交往的,成人跟孩子玩得再多,都無法替代小伙伴的作用。在你提到的場景中,如果孩子有受傷的危險,那當然要及時出手制止,否則不妨控制一下母愛的本能,作壁上觀,孩子打輸了自然會哭著來找你,到那時先給她一個溫暖的擁抱,她想哭一會就由她哭一會,她釋放掉委屈的情緒就好了,不必多說什么。
這樣的經歷多了,她慢慢就會明白,如果不想挨揍,就得謹慎出手。這種自然后果教育,比你一邊在她打架時出手相救、一邊教訓她“不許打人”要有效得多。再說,你沖著小男孩嚷嚷“哥哥不能打妹妹”也實在不公平,明明是你家閨女先出的手嘛,你這樣不分青紅皂白地撐腰,實在有損于她習得正確的社會交往規則。
總而言之,兩三歲的孩子語言能力尚未發展完善,很多時候都要用肢體動作來解決沖突,他們就是在這種“你拍我,我拍你”的過程中學習交往的,等到了四五歲,認知能力進一步發展,他們就會更多地使用語言交流。
所以,除非是存在受傷的危險,或是孩子明顯地被欺負或主動欺負弱小,否則,還是由他自己去面對沖突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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