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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劉景慕)近日,一4歲女童京京(化名)在幼兒園上課時,被同桌意外用鉛筆戳傷眼睛。女童家長在向幼兒園方索要原始病歷時,與園方發生肢體沖突。幾日后,園方以對方威脅園內人員人身安全為由,向該女童下發了退園通知書。
上課時眼睛被戳傷
京京所在幼兒園系朝陽區培基雙語幼兒園。據該女童的奶奶楊女士稱,京京今年剛上大班,8月20日上午,京京在教室里上課,突然被同桌用鉛筆劃傷了眼睛。
記者在幼兒園方提供的監控錄像中看到,當天9點37分,京京和一男童坐在一起,該男童從握筆器中拔出鉛筆時,京京恰伸頭看作業,左眼被拔出的鉛筆戳中;京京捂住左眼大哭,老師見狀上前詢問。幾分鐘后,老師讓京京去清洗眼睛。9點46分左右,老師帶著京京去了醫務室。
楊女士稱,當天中午11點半,京京在首都兒研所做了手術。記者在楊女士提供的病歷復印件中看到,醫生診斷結果為京京左眼“見一些長約2毫米的板層結膜小裂口延伸至鼻側角膜,創口上覆蓋較多鉛筆屑”。楊女士稱,手術時取出了兩粒芝麻大小的鉛筆芯,“醫生說,鉛筆屑會永久留在京京眼睛里,只能靠自行吸收”。
要病歷無果起沖突
前天下午,京京的左眼眼角仍有一點紅腫。
楊女士稱,事情出在幼兒園內,屬于責任事故,自己曾多次向幼兒園索要原始病歷,希望做傷情鑒定,但均遭拒。9月17日早上,楊女士去幼兒園再一次索要病歷時,與幼兒園付園長和保健醫生發生了肢體沖突,并被送至派出所拘留10天。
昨天,記者在幼兒園方提供的監控錄像上看到,9月17日8點06分左右,楊女士來到幼兒園大廳,與園長爭論激烈。8點10分左右,楊女士出手打了園長和園醫一巴掌。
園方要求女童退園
9月25日,一封退園通知書送到了楊女士手上。通知書上寫著,楊女士“手執圓珠筆闖入幼兒園內,揚言要扎傷其他人眼睛,園長和保健醫生上前阻攔被打傷”,并稱其行為“直接威脅園內工作人員及幼兒的人身安全”,故園方決定給予京京辦理退園。
在監控錄像中,記者并未看清楊女士手中是否拿有圓珠筆。楊女士則堅決否認。“我們是去解決問題的,手上根本沒拿筆”。楊女士稱,原本想帶京京回老家上學,但已決定帶京京做傷情鑒定,并打算起訴該幼兒園。
>>園方回應
退園因考慮園內人員安全
據培基雙語幼兒園園長付女士稱,之所以為京京辦理退園手續,是“考慮到園內人員的人身安全”。付園長稱,因為當天楊女士在園內已出現了暴力事件,園方認為會威脅到幼兒的人身安全,“為大部分幼兒考慮”,故決定為京京辦理退園。
付園長稱,京京眼睛被戳傷后,幼兒園曾多次派人與楊女士一同前往醫院,并墊付了2000多元醫藥費。付園長說,此事屬于意外,幼兒園的老師和保健醫生已做出了及時的處理。因為要為京京辦理意外傷害險,所以要保留原始病歷。付園長稱,在9月17日前,已就賠償一事與楊女士一
家進行多次協商,但賠償金額未達成一致。“楊女士要求賠償10萬左右,但這個數額我們認為不合理”。而楊女士則稱,自己并沒有提出向幼兒園索賠10萬的要求。付園長稱,園方不會推卸責任,但對于京京的賠償事宜,希望能通過法律程序來判定。
>>律師說法
園方做法屬濫用權力
據圣廷律師事務所畢文強律師介紹,幼兒園方有收取學費的權利和給幼兒提供教育及看護的義務。對于家長與園方起沖突而讓幼兒退園,屬于幼兒園方濫用權力。畢律師稱,若幼兒家長與園方起沖突,園方應與家長進行協商,而不應以讓幼兒退園的方式解決。
畢律師稱,幼兒在幼兒園內受傷,無論其是否為意外,幼兒園都要承擔看護不當的責任。而對于幼兒的損失賠償數額,則要依據其實際損失,使用正規法律程序方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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