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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報楊凌訊(記者 張林)3歲的小男孩,無意間啟動了停在家門口的電動三輪車,車子直接撞向了正在路邊玩耍的5歲女童,造成女童右小腿肌腱斷裂,目前仍在醫院治療中。
外公沒拔車鑰匙 3歲娃誤啟動
10月6日,家住楊凌示范區揉谷鎮權家寨村的權先生介紹,9月20日下午5時許,他5歲的女兒瑩瑩(化名)在家門口的村道上玩耍,而路對面鄰居潘師傅3歲的外孫南南(化名)也在路上和一些村里的小孩玩。隨后,南南爬上了潘師傅停在家門口的電動三輪車,因電動車鑰匙沒拔,電源沒有被切斷,娃雙手扶著車把后,竟然無意間啟動了電動車,車子徑直撞向了路邊的瑩瑩,造成瑩瑩右小腿肌腱斷裂。
“事發后,我女兒說,當時南南站在三輪車踏板上玩,車廂里還坐著村里另一個大一點的小男孩,他們倆都是剛爬上車子不一會兒,車子就被啟動了。”權先生稱,當時,潘師傅趕緊出來幫忙挪車救孩子,還表示“救孩子要緊,其他的事后面再說”。等家人把孩子送醫院治療后第二天,再找潘師傅協商解決問題時,他卻不承認自家孩子有責任。無奈,權先生向轄區派出所報了警。“經派出所調查了解,確認是潘師傅外孫啟動了三輪車撞了我女兒,民警也讓村委會出面調解。”權先生表示。
律師稱孩子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針對此事,揉谷鎮權家寨村村主任潘建輝表示,事發時,潘師傅把車子停在自家商店門口,正卸貨時外孫爬上車誤將車子啟動,把對門的瑩瑩撞了。事后,楊凌示范區公安局楊陵分局揉谷派出所也派民警來了解過情況,因為雙方都是鄰居,目前村里也正在出面協調解決,“當事一方已表示愿意承擔部分賠償,但要等孩子出院拿到費用清單后才能協商。”潘建輝說。
陜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望奎律師表示,一般對于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案件,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此事件中,電動車主作為車輛所有人,對所屬車輛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在停車后沒有將車鑰匙拔下,導致小孩啟動車輛撞傷他人,電動車主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該事件中潘師傅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也作為車輛的所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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