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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妊娠過程中初次發現的任何程度的糖耐量異常,不論是否需要用胰島素或單用飲食治療,也不論分娩后這一情況是否持續,均可認為是妊娠糖尿病。這不包括妊娠前已知的糖尿病患者,它稱為糖尿病合并妊娠。
妊娠糖尿病是糖尿病的一種特殊類型,也是2型糖尿病的一種后備狀態。臨床資料數據顯示,有2%~3%的女性在懷孕期間會發生糖尿病,多發生于妊娠的中晚期,且多見于肥胖和高齡產婦。
妊娠糖尿病患者發生早產、低體重兒、難產、巨大兒、先天畸形等的幾率明顯高于無糖尿病的孕婦的胎兒。故應該及時進行篩查,減少對孕婦和胎兒的不利因素。妊娠24~28周是篩查的最佳時期。對于孕齡大于25歲者、小于25歲但肥胖者、一級親屬中有糖尿病家族史者、有巨大胎兒分娩史者、羊水過多史者等均應進行篩查。
飲食控制是治療妊娠糖尿病的基礎。妊娠糖尿病患者的飲食必須注意熱量的攝取,避免熱量過盛使血糖升高而影響胎兒;又要照顧胎兒的營養需要,使胎兒能正常發育;還要避免熱卡控制過于嚴格,造成饑餓性酮癥;也要避免甜食和高油脂食物的攝取,并增加膳食纖維,故應在醫生的指導下合理安排飲食。
運動宜從妊娠2個月開始,量不宜太大,每次運動持續時間不應超過15分鐘。
妊娠期間禁止使用一切口服降糖藥物,因通過胎盤可能有致畸作用,應選用胰島素治療,最好用人胰島素,避免動物胰島素結合抗體的產生,從而避免對胎兒的不良影響。為了確保母子安全,降低分娩風險,孕婦血糖控制要求較一般糖尿病患者更嚴格,一般空腹血糖在5.6mmoL/L以下,餐后血糖在6.7mmoL/L以下。
一部分妊娠糖尿病患者在分娩后血糖可恢復到正常,但以后發生糖尿病的風險增加,所以需在產后6周進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復查,重新按常規診斷標準再行確認。目前調查顯示,妊娠糖尿病患者產后有60%~70%最終發展為2型糖尿病,尤其是肥胖者,產后5~10年有發生糖尿病的高度風險。對于篩查正常者每3年也應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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